著作權侵權損害賠償的依據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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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著作權侵權損害賠償的依據是怎樣的?

著作權侵權損害賠償的依據是怎樣的

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因此受到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難以計算的,可以參照該權利使用費給予賠償。對故意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給予賠償。

權利人的實際損失、侵權人的違法所得、權利使用費難以計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百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的賠償。

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二、著作權侵權損害賠償協議滿足哪些條件才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三、著作權侵權損害賠償爭議申請強制執行的條件有哪些?

1、申請強制執行的法律文書已經生效。

2、申請執行人是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權利人或其繼承人、權利承受人。

3、申請執行人在法定期限內提出申請。

4、義務人在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期限內未履行義務。

5、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有給付內容,且執行標的和被執行人明確。

6、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四、著作權侵權損害賠償爭議的訴訟費有哪些?

(一)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證人、鑑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由此可見,著作權侵權的損害賠償標準並不是法律統一規定的,這裏要注意,在著作權侵權案件中侵權人還應該賠償權利人為了制止侵權行為支付的一些合理的開支,類似於律師費,具體賠償標準這裏無法準確回答,權利人主張賠償金時要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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