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告別人侵權自己的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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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告別人侵權自己的商標?

一、如何告別人侵權自己的商標?

告侵犯商標權的原告需要收集相應的證據,然後再寫一份起訴書,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發生糾紛後,建議雙方先協商處理;實在協商不了的,可以去法院起訴維權。

可以通過書面方式提起訴訟。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二、商標侵權行為有哪些?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應查處下列商標侵權行為,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

(一)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

(二)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三)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

(四)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五)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包括但不限於: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將於他人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標誌作為商品名稱或者商品裝潢使用,誤導公眾的;故意為侵犯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倉儲、運輸、郵寄、隱匿等便利條件的。

三、投訴侵權行為應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一)投訴書:應列明投訴人姓名或名稱、地址、聯繫電話、商標權利情況;(有商標代理機構代理的還應列明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電話);被投訴人姓名或名稱、地址、侵權事實及相關情況;投訴的法律依據和要求及投訴日期。

(二)營業執照及複印件。

(三)商標註冊證及複印件。

(四)侵權證據:包括侵權的實物、商標標識、有關票據、照片等。

(五)代理委託書。

如果當事人自己已經註冊使用了一個商標,但是發現有別的商家正在使用這個商標,或者是使用和自己商標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標,並且這個商標所對應的產品和自己註冊商標所對應的產品也是相同或相似的,那麼對方就有可能涉及到商標侵權,當事人可以先和對方進行協商,要求對方不再使用該商標,如果協商無果,那麼當事人可以直接寫一份起訴書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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