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及軟件著作權轉讓法定流程是什麼?
一、專利及軟件著作權轉讓法定流程是什麼?
我國專利及軟件著作權轉讓法定流程是:申請人提交登記申請材料;登記機構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繳費;申請人繳納登記費用;登記機構受理申請;審查;製作發放登記證書;進行公示。著作權轉讓是指著作權人將著作權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權有償或無償地移交給他人所有的法律行為。
二、著作權轉讓的方式有哪些?
著作權的轉讓方式有如下幾種:
1、有償與無償
著作權的轉讓可以是有償的也可以是無償的。前者如通過買賣或者互易等方式,後者如通過贈與或者遺贈等方式。
2、分別轉讓與分地域轉讓
著作權中的各種財產權並不是必須全部轉讓給同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著作權人可以對轉讓的權利內容進行多種選擇。著作權人可以將其享有的出版權、翻譯權分別轉讓給出版社、翻譯公司;除此之外,著作權人還可以把不同藝術形式的改編權轉讓給不同的改編人。
著作權人也可以分地域轉讓自己的著作權。如其可以將北京地區和廣東地區的轉播權分別轉讓給北京某廣播電台和廣東某廣播電台。
權利轉讓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一)作品的名稱;
(二)轉讓的權利種類、地域範圍;
(三)轉讓價金;
(四)交付轉讓價金的日期和方式;
(五)違約責任;
(六)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內容。
三、專利及軟件著作權轉讓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申請著作權合同備案應當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著作權合同備案申請表;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3)申請備案的著作權轉讓或許可使用合同或協議;
(4)合同中涉及的作品樣本;
(5)委託他人代為申請時,代理人應提交申請人的授權書;
(6)代理人的身份證明;
(7)著作權與相關權利歸屬證明材料。
我國相關的法律中對於專利及軟件著作權轉讓法定流程是有着相關的規定進行約束的,申請人需要準備充分的材料到當地的相關登記部門按照相關的流程來進行辦理,並在辦理完成之後通過公開的渠道進行相應的公示,各省市地區都需要嚴格的遵守並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