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與實用新型專利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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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人們維權意識的不斷增強,廣大人民羣眾在生產生活中充分發揮聰明才智,創造發明的新工具、新方法、新方案需要得到法律的承認與保護。可能並不只是簡單的為了專利轉讓費用,而是希望自己的辛勤勞動能夠獲得他人的認可,也讓惡意剽竊者承擔法律後果。在申請專利時,首先就應該瞭解申請什麼類型的專利,搞清楚發明專利與實用新型專利的區別

發明專利與實用新型專利的區別?

一、概念辨析

1、專利

中國專利法規定可以獲得專利保護的發明創造有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其中發明專利是最主要的一種。

2、發明專利

專利法所稱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3、實用新型專利我國《專利法》明確將實用新型作為專利保護的對象之一,規定實用新型專利是指:產品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該技術方案在技術水平上低於發明專利。4、專利審查發明人只有將這種技術方案向專利局提出申請,並且通過一系列嚴格的審查,特別是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的審查,才能獲得專利。

二、涉及範圍

1、一般説來,在進行技術開發、新產品研製過程中取得的成果,因其技術水平較高,都應申請發明專利。例如,對激光技術的應用進行開發研究,將激光全息或光柵光刻瘸蝕方法用於合成皮革製造,而研製出一種全息光柵合成皮革。那麼,無論是這種皮革本身還是其製造方法均應申請發明專利。再例如:用生化技術的方法研製出的藥品,該藥品和製造該藥品的方法都應該申請發明專利。還如:某廠提出了改進空氣壓縮機的設計方案,該方案是可實現的,其實施後的效果將大大降低生產成本,提高機器性能,該方案就可以提出申請發明專利。申請發明專利的技術既可以是對某一學科或某一技術領域帶來革命性變化的開拓型或開創型發明,也可以是在現有技術基礎上加以局部的改進和發展的改進型發明。

2、實用新型專利指的產品形狀, 是指產品所具有的、可以從外部觀察到的確定的空間形狀。無確定形狀的產品,如氣態、液態、粉末狀、顆粒狀的物質或材料,其形狀不能作為實用新型產品的形狀特徵。實用新型專利指的產品構造是指產品的各個組成部分的安排、組織和相互關係。

三、實用新型與發明的主要區別

一是實用新型與形狀有關,保護範圍窄;二是發明具備“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的條件,而實用新型只需“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的條件。實用新型的創造性水平要求比發明低,因此,有人把實用新型專利稱為“小發明”專利,把取得專利的實用新型稱為“小專利”。

《專利法》對實用新型的專利申請規定了比發明專利簡化的審批程序。在收費方面,申請實用新型專利應繳納的各種費用比申請發明專利應繳納的各種費用低,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期限比發明專利的保護期限短。

四、專利期限

1、期限屆滿終止:發明專利權自申請日起算維持20年,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權自申請日起算維持滿10年,依法終止;

2、未繳費終止:專利局發出繳費通知書,通知申請人繳納年費及滯納金後,申請人仍未繳納或繳足年費及滯納金的,專利權自上一年度期滿之日起終止。

通過上文我們清楚了發明專利與實用新型專利的區別。在申請專利時,應按照個人發明創造的對象,正確、合理的選擇申請專利的類型。也同時正確評估個人發明創造的創新性特點,決定是否申請專利。需要注意的是申請專利需要繳納費用的,不繳納費用,自動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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