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發明專利的程序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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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發明專利的程序是什麼
今天的話題是,申請發明專利的程序是什麼。因專利權只有經過國家專利主管部門的審查之後才能獲得,故要想獲得專利權必須向專利主管部門申請。那麼,申請發明專利的程序是什麼呢?具體程序如下:
第一步:提交相關材料,相關材料如下:
1、提交《發明專利請求書》,即向國家知識產權局表示請求授予專利權的願望。
2、提交發明專利的《權利要求書》,即確定專利權保護的技術特徵。
3、提交發明專利的《説明書》及其摘要,即解釋發明專利的技術特徵及具體實施方案等。
第二步、專利審查。首先,國家知識產權局對提交的相關材料進行初步審查,如果提交的相關材料不符合要求,申請人可以進行補正。若初審通過,國家知識產權局會自申請日起滿18個月進行公佈,但申請人也可以請求早日公佈。最後就是對申請進行實質審查,申請人應當自申請日起的3年內,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對申請進行實質審查,若實質審查通過,國家知識產權局就向申請人作出授予發明專利權的決定,並予以登記和公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十六條
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説明書及其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等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三十四條
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收到發明專利申請後,經初步審查認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請日起滿十八個月,即行公佈。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的請求早日公佈其申請。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三十五條
發明專利申請自申請日起三年內,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隨時提出的請求,對其申請進行實質審查;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請求實質審查的,該申請即被視為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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