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人身權保護期限一般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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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著作權人身權保護期限一般是多久

著作權人身權保護期限一般是多久

我國《著作權法》第21條對著作人身權的保護期作了明確的規定:作品的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的保護期沒有限制,即使作者死亡後,他人也不得侵犯;而作品的發表權,因其是著作財產權產生的前提,如果受永久保護,恐怕不利於作品的利用和公眾的精神文化需求,故發表權的保護有限制,保護期限是自然人作品為作者終生及其死後50年;法人及社會組織作品、職務作品、演繹作品、影視作品為首次發表後的50年。

二、著作財產權和著作人身權有什麼區別

著作人身權,又稱著作精神權利,是指作者對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種與人身相聯繫或者密不可分而又無直接財產內容的權利。

著作財產權,又稱著作經濟權利,是著作人身權的對稱,指作者及傳播者通過某種形式使用作品,從而依法獲得經濟報酬的權利。

1、兩者的歸屬不同:著作人身權只能由作者或者著作權原始主體所有;而著作財產權不僅可以由作者或者著作權原始主體所有,也可以歸著作權繼受主體所有。

2、兩者的保護期不同:除發表權外,作者終身享有著作人身權,沒有時間的限制。作者死後,作者的著作人身權可依法由其繼承人、受遺贈人或國家的著作權保護機關予以保護。一般認為,它不能轉讓、剝奪或繼承。而著作財產權具有嚴格的保護期限。在著作權的有效期限內,作者的著作財產權可以依法繼承、轉讓和許可他人使用。應當注意:此處所説的“著作人身權的保護期不受限制”,主要是指我國著作權法的規定。

3、兩者的內容不同:著作人身權不具有直接的財產的內容,具體包括髮表權、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而著作財產權則是使著作權人獲得財產利益為主要內容的權利,內容具體包括複製權、發行權、出租權、展覽權、表演權、廣播權、信息網絡傳播權、攝製權、改編權、翻譯權、;彙編權,以及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4、兩者所受的限制不同:著作人身權基本不受合理使用、法定許可、強制許可的限制,而著作財產權則依法受到合理使用、法定許可使用和強制許可使用的限制。

當著作權登記成功後,將擁有人身權與財產權。而著作人身權是作者通過創作表現個人風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獲得名譽、聲望和維護作品完整性的權利,該權利由作者終身享有,不可轉讓、剝奪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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