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人身權和著作財產權的區別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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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著作人身權與著作財產權,這都是屬於著作權人的合法權利,是受法律保護的。實踐中要是有人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權,那就要承擔法律責任。而這裏,我們先主要來區分一下著作人身權與著作財產權,這樣才能更好的進行認定。

著作人身權和著作財產權的區別有哪些

一、著作人身權和著作財產權的區別有哪些

著作人身權,又稱著作精神權利,是指作者對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種與人身相聯繫或者密不可分而又無直接財產內容的權利。

著作財產權,又稱著作經濟權利,是著作人身權的對稱,指作者及傳播者通過某種形式使用作品,從而依法獲得經濟報酬的權利。

(1)兩者的歸屬不同:著作人身權只能由作者或者著作權原始主體所有;而著作財產權不僅可以由作者或者著作權原始主體所有,也可以歸著作權繼受主體所有。

(2)兩者的保護期不同:除發表權外,作者終身享有著作人身權,沒有時間的限制。作者死後,作者的著作人身權可依法由其繼承人、受遺贈人或國家的著作權保護機關予以保護。一般認為,它不能轉讓、剝奪或繼承。而著作財產權具有嚴格的保護期限。在著作權的有效期限內,作者的著作財產權可以依法繼承、轉讓和許可他人使用。應當注意:此處所説的“著作人身權的保護期不受限制”,主要是指我國著作權法的規定。

(3)兩者的內容不同:著作人身權不具有直接的財產的內容,具體包括髮表權、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而著作財產權則是使著作權人獲得財產利益為主要內容的權利,內容具體包括複製權、發行權、出租權、展覽權、表演權、廣播權、信息網絡傳播權、攝製權、改編權、翻譯權、彙編權,以及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4)兩者所受的限制不同:著作人身權基本不受合理使用、法定許可、強制許可的限制,而著作財產權則依法受到合理使用、法定許可使用和強制許可使用的限制。

二、著作財產權包括哪些內容:

著作財產權的使用權是指以複製、發行、出租、展覽、放映、廣播、網絡傳播、攝製、改編、翻譯、彙編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權利。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1.複製權,即以印刷、複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這是著作財產權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權利。

2.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複製件的權利。

3.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件的權利,計算機軟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

4.展覽權,即公開陳列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者複製件的權利。

5.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公開表演作品被稱為現場表演或直接表演;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被稱為機械錶演或間接表演,如酒店、咖啡館等經營性單位未經許可播放背景音樂就可能侵犯音樂作品的機械錶演權。

6.放映權,即通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設備公開再現美術、攝影、電影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等的權利。

7.廣播權,即以無線方式公開廣播或者傳播作品,以有線傳播或者轉播的方式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以及通過擴音器或者其他傳送符號、聲音、圖像的類似工具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的權利。

8.信息網絡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

9.攝製權,即以攝製電影或者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將作品固定在載體上的權利。

10.改編權,即改編作品,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

11.翻譯權,即將作品從一種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語言文字的權利。

12.彙編權,即將作品或作品的片段通過選擇或者編排,彙集成新作品的權利。

13.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使用作品的其他權利。

關於著作人身權與著作財產權的不同之處,小編主要為大家整理了四點,具體內容可以從上文中進行了解,包括歸屬、保護期、內容以及所受的限制不同。同時本站小編還介紹了著作財產權包括的權利,希望能為您提供一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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