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户個人所得税如何徵收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3W
個體工商户個人所得税如何徵收

公司發展的好壞,與公司經營狀況是密切相關的,因為科學的管理能促進公司快速的發展,增強公司的競爭力,才能在競爭激烈的市場環境下生存下去,反之則可能被市場淘汰。經營管理是相互滲透的,我們也經常把經營管理放在一起講,實際情況也是經營中的科學決策過程便是管理的滲透,而管理中的經營意識可以講是情商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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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個體工商户個人所得税核定徵收

一、適用範圍

適用於全市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實行定期定額方式徵收税款的個體工商户及提供臨時性營業税或增值税應税勞務的個人。

對於依照《個體工商户建賬管理暫行辦法》“第三條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個體工商户,應當設置複式賬:(二)銷售增值税應税勞務的納税人或營業税納税人月銷售(營業)額在40000元以上;從事貨物生產的增值税納税人月銷售額在60000元以上;從事貨物批發或零售的增值税納税人月銷售額在80000元以上的。”規定符合設置複式賬條件的納税人,以及被國税部門認定為一般納税人的增值税納税人,督促其建賬建制完善財務制度,建賬建制後不再採用定期定額管理,對個人所得税按照5-35%超額累進税率據實徵收。

二、税款計算

應納個人所得税額=營業(銷售)收入額×附徵率

三、附徵率規定

1.各地按照不低於全市統一個體工商户個人所得税核定附徵率(詳見附表)執行。

2. 根據蘇地税發〔2003〕188號《關於個人所得税税政業務處理意見的通知》文件規定,非安利公司僱員領取個體工商户營業執照,對具有代理業或諮詢服務業經營範圍的經銷商取得的營運補貼收入附徵3%個人所得税。

3. 參照國税函〔2008〕819號《國家税務總局關於調整代開貨物運輸業發票企業所得税預徵率的通知》文件規定“代開貨物運輸業發票的企業,按開票金額2.5%預徵企業所得税。”,對從事公路、內河貨物運輸個體工商户個人所得税核定附徵率暫按2.5%執行。

4. 對未達到起徵點的雙定户繼續按照蘇地税發[2004]87號《關於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業户徵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文件規定執行。“起徵點調整後,對於達到起徵點的雙定户,按税法規定徵收個人所得税;對於未達起徵點的雙定户,由納税人(按年)自行申報,主管地税機關查實徵收個人所得税。”

四、執行要求

1.對實行個人所得税附徵率徵收的個體工商户要實行規範管理,應將對業户核定的納税定額和個人所得税附徵率,均通過辦税服務廳、網站按規定予以公佈。

2.個體工商户個人所得税徵收方式的調整,涉及面廣量大,影響範圍廣,工作量重,各單位要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做好宣傳教育,全力做好實施前的各項準備工作。認真聽取業主反映,注重加強調查研究,及時反饋存在問題,保證個人所得税徵收方式調整的順利進行。

3.本規定自2010年7月1日起執行(個體定額調整工作於2010年12月31日前結束)。蘇地税發〔2004〕110號《關於個體工商户核定應税所得率徵收個人所得税的通知》關於個人所得税徵收的有關規定同時廢止;蘇州地税發〔2007〕70號《關於加強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投資者個人所得税核定徵收的通知》第五條停止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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