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辦理房產抵押貸款的房子有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3.15W

1、公益用途房屋

不能辦理房產抵押貸款的房子有哪些

根據有關規定,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公益設施,不論其屬於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還是個人,都不得抵押。

2、小產權房

小產權房只有使用權,沒有房產證所賦予的所有權。銀行自然也不接受抵押貸款。

3、未結清貸款的房子

已經辦理過一次抵押貸款的房屋還能再次抵押嗎?在第一次抵押貸款時,銀行已經擁有了這所房產的他項權利。而法律不允許兩家銀行獲得同一所房屋的他項權。因此答案是否定的。

4、房齡太久、面積過小的二手房

銀行對於二手房抵押貸款的條件是苛刻的,大多限制在房齡和麪積上。一般房齡在20年以上,50平方米以下的二手房,許多銀行是不予放貸的。

5、未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

未滿5年的話是不允許上市交易的,銀行同樣無法取得他項權利證,不能辦理抵押貸款。

6、部分公房

如果無法提供購房合同或購房協議,或者不能提供央產房上市證明,也無法進行抵押貸款。

7、文物保護建築

列入文物保護的建築物和有重要紀念意義的其他建築物不得抵押。

8、違章建築

違章建築物或臨時建築物不能用於抵押。

9、權屬有爭議的房子

權屬有爭議的房子和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子,不得抵押。

10、拆遷範圍內的房子

已被依法公告列入拆遷範圍的房地產不得抵押。

最後,除了以上幾種不可以用作房產抵押貸款的房產之外,還有一種抵押是收到一定限制的房產。即以享有國家優惠政策購買獲得的房子不能全額抵押,其抵押額以房地產權利人可以處分和收益的份額比例為限。

分析了上面的內容後,我們瞭解到上述十種情況下的房子一般是不能辦理房產抵押貸款的,因為這些房產的所有權可能存在一定的瑕疵,如果允許進行抵押貸款的話,則就容易讓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利益受到損害。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