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退休金怎麼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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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退休金怎麼領取?

一、老人去世退休金怎麼領取?

退休之後死亡,從死亡的次月起,停發退休養老金。

剩餘部分是可以作為遺產由繼承人繼承的,可以申請領取出來的。

1、 依據《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個人賬户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税。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户餘額可以繼承。

2、 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户餘額可以繼承。

3、在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領取。

二、退休金什麼時候發?

1、參保人員符合退休條件的,應及時辦理退休手續。經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核准後,自核準次月起享受養老金。養老金標準按照其達到退休條件的時間計發,具體如下:

(1)正常退休人員,其達到退休條件的時間為達法定退休年齡之月;

(2)提前退休人員,其達到退休條件的時間為人力社保部門核准退休之月;

(3)因工作需要後延繳費人員,其達到退休條件的時間為後延繳費滿整年度之月;

(4)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延長繳費人員,其達到退休條件的時間為繳費滿15年之月;

(5)工傷醫療期內人員達到退休條件的時間,為其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之月。

2、參保人員未按規定及時辦理退休手續的,延誤辦理退休手續期間以及後延繳費未滿整年度期間的基本養老金不予補發,多繳納的養老保險費予以退還,達到退休條件以後調整養老金增加部分累計計算。

三、退休人員死亡後享受待遇有哪些?

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離休、退休人員和個體參保領取基本養老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其親屬要在15個工作日內向支付其基本養老金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報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接到報告並審核死亡證明材料有效後,應及時辦理支付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卹金的手續,同時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係。

(一)喪葬補助費標準:離休人員按本人死亡當月基本養老金的10個月計發。其中本人基本養老金低於上一年四川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按死亡時上一年四川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0個月計發。退休人員和個體參保領取基本養老金人員按本人死亡時上一年四川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個月計發。

(二)一次性撫卹金標準:離休人員按本人死亡當月基本養老金的10個月計發。退休人員和個體參保領取基本養老金人員按本人死亡當月基本養老金的8個月計發。

(三)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卹金領取條件、支付辦法等按有關規定執行。

(四)離休、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由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卹金後,企業不再承擔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卹金。

老人去世之後,不能領取退休金,參加社會保險的人員,達到了退休的年紀,累計繳納養老保險滿15年,就可以辦理退休手續,領取退休金了。如果員工是提前辦理的退休手續,退休的時間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核准退休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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