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項目承包模式

來源:法律科普站 9.64K
工程項目承包模式

農村土地承包是指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工程項目承包模式有哪些?分別定義是什麼

1、EPC模式:即所謂的“交鑰匙工程”,其承內容包括了設計、採購、施工和設備安裝調試;2、E、P、C各種形式的相互組合的模式;3、BOT模式:是承包商與政府簽訂合同,由承包商墊資完成項目,然後在合同規定年限內收取項目收益,到期後將項目無償交給政府。4、傳統模式(勞動力、材料都是自己的);5、自營模式(鋼筋、混凝土是自己的,模板和勞動力分包);6、擴大分包模式(勞動力、材料全部分包。自己收取管理費,負責管理現場)聯營模式(就是掛靠);7、專業分包;8、勞務分包(包清工);9、其它。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