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發包和招投標的特點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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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投標的特點

工程發包和招投標的特點是什麼?

與設計招標和建設監理招標比較,施工招標的最大特點是發包的工作內容明確、具體,各投標人編制的投標書在評標中易於進行橫向對比。雖然投標人是按招標文件的工程量表中既定的工作內容和工程,量編標報價,但報價的高低並非確定中標單位的唯一條件,投標實際上是各施工單位完成該項任務的技術、經濟、管理等綜合能力的競爭。

招標是指招標人(主辦人)在買賣大宗商品,發包建設工程項目,合作經營某項業務等,公開邀請投標人(或承包人)投標,並擇日開標以選擇得標人的行為。

招標承包方式與其它方式相比,具有以下特點:

1.交易雙方不是通過磋商、而是由投標人按招標人提出各種交易條件、交易程序及有關約定事項進行交易。

2.投標是投標人根據招標人所提條件,應邀發出實盤。交易能否成功,取決於投標人所報條件是否具有競爭性,不存在討價還價的餘地。

3.在招標過程中,對所有投標人提出的投標條件都必須是完全相同的;對投標的評定和對中標者的選定準則,應該在招標文件中客觀地、合理地和具體地加以説明,使投標人得以有章可循。

4.開標一般是在指定時間、指定地點公開進行的。

5.為促進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加強經營管理,縮短建設工期,確保工程項目質量和合理的工程造價,提高投資效益,按照原國家計委和建設部的規定,建設項目應實行招標承包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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