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保險應該誰來買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4W
一、建築工程保險應該誰來買
築意外傷害險是意外險的一種,是建築單位給施工人員購買的意外保險
建築意外傷害險的被保險人是施工人員,是以被保險人的身體作為保險標的,以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而造成的死亡、殘疾、醫療費用支出或暫時喪失勞動能力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保險。
二、建築意外傷害保險保障項目
1、死亡給付;
2、殘疾給付;
3、醫療給付和住院津貼給付;
意外傷害保險承保的風險是意外傷害。
三、建設工程意外險賠付條件
1、保險公司的意外險產品對意外傷害定義是:以外來的、突發的、非本意的客觀事件為直接且單獨的原因致使身體受到的傷害。
2、在建設工程意外險的保證的範圍內賠償。
四、建築工程意外險具體保險責任
據悉,建築工程意外險具體的保險責任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一)物質部分的保險責任:
1、列明的自然災害:暴雨、洪水、地震、風暴、雷電、凍災等及其他自然災害;
2、列明的意外事故:爆炸、火災、飛機墜毀、飛機部件或物體墜落、原材料缺陷或工藝不善所造成的事故;
3、人為風險:盜竊、工人或技術人員缺乏經驗、過失、疏忽、惡意行為
(二)第三方責任:指被保者在建築工程意外險的有效期間內,由於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及工地附近的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保險公司將依法應負責的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