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工傷傷殘鑑定的標準是怎樣規定的?
在當代這個社會,工傷就意味着勞動者在工作期間遭遇到了傷害,因此在某些地方不能夠再從事一些勞動型的工作了。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工傷傷殘鑑定標準是大家都想要知道的,那麼,山東省工傷傷殘鑑定的標準是怎樣規定的?那麼,接下來小編將為大家詳細的介紹一下相關的知識。
一、山東省工傷傷殘鑑定的標準是怎樣規定的?
一級傷殘
1)極重度智能損傷;
2)四肢癱肌力≤3級或三肢癱肌力≤2級;
3)頸4以上截癱,肌力≤2級;
4)重度運動障礙(非肢體癱);
5)面部重度毀容,同時伴有表B。 2中二級傷殘之一者;
6)全身重度瘢痕形成,佔體表面積≥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關節活動功能基本喪失;
7)雙肘關節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
8)雙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
9)雙下肢及一上肢嚴重瘢痕畸形,活動功能喪失;
10)雙眼無光感或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準者;
11)肺功能重度損傷和呼吸困難Ⅳ級,需終生依賴機械通氣;
12)雙肺或心肺聯合移植術,
13)小腸切除≥
14)肝切除後原位肝移植;
15)膽道損傷原位肝移植;
16)全胰切除;
17)雙側腎切除或孤腎切除術後,用透析維持或同種腎移植術後腎功能不全尿毒症期,
18)塵肺Ⅲ期伴肺功能重度損傷及/或重度低氧血癥[po2<5.3 kPa(40 mmHg)];
19)其他職業性肺部疾患,伴肺功能重度損傷及/或重度低氧血癥〔PO2<5.3 kPa(40 mmHg)];
20)放射性肺炎後,兩葉以上肺纖維化伴重度低氧血癥[po2<5.3 kPa(40 mmHg)];
21)職業性肺癌伴肺功能重度損傷;
22)職業性肝血管肉瘤,重度肝功能損害;
23)肝硬化伴食道靜脈破裂出血,肝功能重度損害;
24)腎功能不全尿毒症期,內生肌酐清除率持續< 10 mL/min,或血漿肌酐水平持續>707 }imal/L(8 mg/dL)。
注:PO2中的2是下角
二、職業病構成要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規定的職業病防治法,必須具備四個條件:
2、必須是在從事職業活動的過程中產生的;
3、必須是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職業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4、必須是國家公佈的職業病分類和目錄所列的職業病。 四個條件缺一不可。
首先關於這個工傷傷殘的鑑定標準是分等級的,包括一等以及二等等。至於山東省的工傷傷殘的鑑定也是這樣規定的,只不過具體的標準可能跟其他的地方會有一定的差別。可能大家對於這個問題還有會有一定的差別,小編建議最好找一個律師進行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