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骨折算幾級傷殘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3.24W

關於骨折算幾級傷殘的?

骨折在骨科中算是比較常見的一種,而這種一般是因為交通事故或者是工作時的一點不注意而導致的,如果想進行索賠的話,就得想鑑定所得的骨折是哪一類,在傷殘鑑定表中是屬於第幾類的,那麼骨折算幾級傷殘的呢?下面就由小編給大家介紹下以下幾種類型。

一、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傷殘評定標準:

【適用範圍】適用於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的傷殘程度評定。

1、劃分依據:

a、 日常活動能力輕度受限;

b、工作和學習能力有所下降;

c、 社會交往能力輕度受限。

2、評定標準:

(1)、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

a、神經功能障礙,日常活動能力輕度受限;

b、 外傷性癲癇,藥物能夠控制,但遺留腦電圖中度以上改變;

c、 輕度失語或構音障礙;

d、 單側輕度面癱,難以恢復;

e、 輕度不自主運動或共濟失調;

f、 斜視、複視、視錯覺、眼球震顫等視覺障礙;

g、 半身或偏身型淺感覺分離性缺失;

h、一肢體完全性感覺缺失

i、節段性完全性感覺缺失;

j、影響陰莖勃起功能。

(2)、 頭面部損傷致:

a、 一眼低視力1級;

b、 一側眼瞼下垂或畸形;

c、 一眼視野中度缺損(直徑小於60°);

d、 淚小管損傷,遺留溢淚症狀;

e、 眼內異物存留;

f、外傷性白內障;

g、 外傷性腦脊液鼻漏或耳漏;

h、 上頜骨、下頜骨缺損,牙齒脱落4枚以上;

i、 口腔損傷,牙齒脱落8枚以上;

j、 口腔或顳下頜關節損傷,輕度張口受限;

k、 舌尖部分缺失(或畸形);

l、 一耳中等重度聽覺障礙;或雙耳中度聽覺障礙;

m、 一側耳廓缺失(或畸形)10%以上;

n、 鼻尖缺失(或畸形);

o、 面部瘢痕形成,面積6cm2以上;或面部線條狀瘢痕10cm以上;

p、 面部細小疲痕(或色素明顯改變)面積15cm2以上;

q、 頭皮無毛髮40cm2以上;

r、 顱骨缺損4cm2以上,遺留神經系統輕度症狀和體徵;或顱骨缺損6cm2以上,無神經系統症狀和體徵;

s. 頜面部骨及軟組織缺損8立方厘米以上。

(3)、 脊柱損傷致:

a、 頸椎或腰椎畸形愈台,頸部或腰部活動度喪失10%以上;

b、 胸椎畸形癒合,輕度影響呼吸功能;

c、 胸椎或腰椎一椎體三分之一以上壓縮性骨折。

(4)、 頸部損傷致:

a、 瘢痕形成,頸部活動度喪失10%以上;

b、 輕度影響呼吸和吞嚥功能;

c、 頸前三角區瘢痕面積20cm2以上。

(5)、 胸部損傷致:

a、 女性一側乳房部分缺失(或畸形);

b、 4肋以上骨折;或2肋以上缺失;

c、 肺破裂修補;

d、 胸膜粘連或胸廓畸形。

(6)、 腹部損傷致:

a、 胃、腸、消化腺等破裂修補;

b、 膽囊破裂修補;

c、 腸繫膜損傷修補;

d、 脾破裂修補;

e、 腎破裂修補或腎功能輕度障礙;

f、 膈肌破裂修補。

(7)、 盆部損傷致:

a、 骨盆傾斜,雙下肢長度相差2cm以上;

b、 骨盆畸形癒合;

c、 一側卵巢缺失或完全萎縮;

d、 一側輸卵管缺失或閉鎖;

e、 子宮破裂修補;

f、 一側輸尿管嚴重狹窄;

g、 膀胱破裂修補;

h、 尿道輕度狹窄;

i、 直腸、肛門損傷,瘢痕形成,排便功能障礙。

(8)、會陰部損傷致:

a、 陰莖龜頭缺失(或畸形)25%以上;

b、 陰莖包皮損傷,瘢痕形成,影響功能;

c、 一側輸精管缺失(或閉鎖);

d、 一側睾丸缺失或完全萎縮;

e、 陰囊損傷,瘢痕形成50%以上。

(9)、 外陰、陰道損傷致陰道狹窄,影響功能。

(10)、 肢體損傷致:

a、 雙手缺失(或喪失功能)5%以上;

b、 雙手感覺缺失25%以上;

c、 雙上肢前臂旋轉功能喪失50以上;

d、 一足足弓結構破壞1/3以上;

e、 雙足十趾缺失(或喪失功能)20%以上;

f、 雙上肢長度相差4cm以上;

g、 雙下肢長度相差2cm以上;

h、 四肢長骨一骺板以上線性骨折;

i、 一肢喪失功能10%以上。

(11)、 皮膚損傷致癱痕形成達體表面積4%以上。

二、工傷、職業病致殘程度評定標準:

【適用範圍】工傷職業病

1、劃分依據: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護理依賴。

2、評定標準:

1)符合中度毀容標準之一項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異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 cm2;

3)全身瘢痕面積<5%,但≥1%;

4)外傷後受傷節段脊柱骨性關節炎伴腰痛,年齡在50歲以下者;

5)椎間盤突出症未做手術者;

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遠側指間關節離斷或功能喪失;

7)指端植皮術後(增生性瘢痕1 cm2以上);

8)手背植皮面積>50 cm2,並有明顯瘢痕;

9)手掌、足掌植皮面積>30%者;

10)除拇指外,餘3~4指末節缺失;

11)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節缺失;

12)足背植皮面積>100 cm2;

13)膝關節半月板損傷、膝關節交叉韌帶損傷未做手術者;

14)身體各部位骨折癒合後無功能障礙;

15)一手或兩手慢性放射性皮膚損傷Ⅱ度及Ⅱ度以上者;

16)一眼矯正視力≤0.5,另一跟矯正視力≥0.8;

17)雙眼矯正視力≤0.8;

18)一側或雙側瞼外翻或瞼閉合不全行成形手術後矯正者;

19)上瞼下垂蓋及瞳孔1/3行成形手術後矯正者;

20)瞼球粘連影響眼球轉動行成形手術後矯正者;

21)職業性及外傷性白內障術後人工晶狀體跟,矯正視力正常者;

22)職業性及外傷性白內障,矯正視力正常者;

23)晶狀體部分脱位;

24)眶內異物未取出者;

25)眼球內異物未取出者;

26)外傷性瞳孔放大;

27)角鞏膜穿通傷治癒者;

28)雙耳聽力損失≥26 dB,或一耳≥56 dB;

29)雙側前庭功能喪失,閉眼不能並足站立;

30)鉻鼻病(無症狀者);

31)嗅覺喪失;

32)牙齒除智齒以外,切牙脱落1個以上或其他牙脱落2個以上;

33)一側顳下頜關節強直,張口困難I度;

34)鼻竇或面頰部有異物未取出;

35)單側鼻腔或鼻孔閉鎖;

36)鼻中隔穿孔;

37)一側不完全性面癱;

38)血、氣胸行單純閉式引流術後,胸膜粘連增厚;

39)開胸探查術後;

40)肝外傷保守治療後;

41)胰損傷保守治療後;

42)脾損傷保守治療後;

43)腎損傷保守治療後;

44)膀胱外傷保守治療後;

45)卵巢修補術後;

46)輸卵管修補術後;

47)乳腺修補術後;

48)免疫功能輕度減退;

49)慢性輕度磷中毒;

50)工業性氟病I期;

51)煤礦井下工人滑囊炎;

52)減壓性骨壞死I期;

53)一度牙酸蝕病;

54)職業性皮膚病久治不愈。

三、醫療事故傷殘評定

【鑑定標準】醫療事故分級標準(試行)(2002)

【適用範圍】醫療事故中常見的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傷殘程度評定。

【具體規定】本標準中醫療事故一級乙等至三級戊等對應傷殘等級一至十級,三級戊等醫療事故對應傷殘等級為十級。

(五)三級戊等醫療事故:器官部分缺損或畸形,有輕微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腦葉缺失後輕度智力障礙;

2、發聲或言語不暢;

3、雙眼結構損傷,較好眼閃光視覺誘發電位(VEP)>120ms(毫秒),矯正視力<0.6,視野半徑<50°;

4、淚器損傷,手術無法改進溢淚;

5、雙耳經客觀檢查證實聽力在原有基礎上損失大於31dbHL(分貝)或一耳聽力在原有基礎上損失大於71dbHL(分貝);

6、耳郭缺損大於1/3而小於2/3;

7、甲狀腺功能低下;

8、支氣管損傷需行手術治療;

9、器械或異物誤入消化道,需開腹取出;

10、一拇指指關節功能不全;

11、雙小腿肌力IV級(四級),臨牀判定不能恢復。大、小便輕度失禁;

12、手術後當時引起脊柱側彎30度以上;

13、手術後當時引起脊柱後凸成角(胸段大於60度,胸腰段大於30度,腰段大於20度以上);

14、原有脊柱、軀幹或肢體畸形又嚴重加重;

15、損傷重要臟器,修補後功能有輕微障礙。

四、人體損傷殘疾程度鑑定標準

【鑑定標準】人體損傷殘疾程度鑑定標準(試行)(2005)

【備註】《人體損傷殘疾程度鑑定標準》並未正式頒發[3],各地法院審理刑事案件中涉及人體損傷殘疾程度的鑑定標準,除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等有國家標準的鑑定外,其他情況下可由法院酌情確定統一適用的鑑定標準。[4]

【具體規定】十級殘疾

(1)邊緣智能狀態。

(2)人格改變。

(3)顱骨缺失6cm2以上。

(4)顱腦損傷經開顱手術治療(單純減壓術除外)。

(5)腦脊液漏修補術後。

(6)雙側前庭功能障礙。

(7)顱內異物。

(8、頭皮損傷瘢痕形成或無毛髮,面積達40cm2以上。

(9)面部瘢痕6cm2以上,或面部條索狀瘢痕10cm以上。

(10)面部細小斑痕或色素明顯改變10cm2以上。

(11)一側面神經不完全性麻痺。

(12)一側眉毛完全瘢痕性缺失。

(13)鼻尖缺損(或畸形),最長徑線1cm以上,影響容貌。

(14、脣部分缺損顯露2牙寬度,12牙冠以上。

(15)面顱骨部分缺失或粉碎性骨折畸形癒合,影響容貌。

(16)一眼低視力1級,或視野半徑≤20。

(17)一側上瞼下垂遮蓋部分瞳孔。

(18)一側眼瞼畸形,影響容貌及功能。

(19)雙眼同向性象限性偏盲。

(20)外傷性複視伴眼球運動受限或內陷2mm以上,或外傷性斜視15以上。

(21)一眼角膜移植術,或外傷後無虹膜,或睫狀體脱離術後低眼壓。

(22)一眼外傷性白內障,須手術治療。

(23)外傷性青光眼,需藥物維持治療。

(24)淚器損傷手術無法改善溢淚。

(25)一耳缺失(或畸形)10%以上,或雙側耳廓缺失(或畸形)5%以上。

(26)一耳聽力損失≥56 dBHL。

(27)顳下頜關節損失,張口困難Ⅰ級。

(28)牙齒脱落4枚以上。

(29)頸部損傷致頸前三角區瘢痕形成25%以上。

(30)根以上肋骨骨折,畸形癒合。

(31)肋以上缺失。

(32)胸導管損傷。

(33)肺修補術或異物經手術治療。

(34)膈肌修補術。

(35)食道、胃、腸修補術。

(36)肝、脾修補術。

(37)腎修補術。

(38)輕度排尿障礙。

(39)膀胱修補術。

(40)一側輸精管缺失不能修復。

(41)女性一側乳房部分缺失。

(42)子宮、卵巢、輸卵管修補術。

(43)樞椎齒突骨折。

(44)頸椎骨折後遺有後縱韌帶骨化。

(45)脊椎壓縮性骨折,前緣高度壓縮12以上。

(46)椎體骨折(壓縮性、撕脱性骨折除外)。

(47)骨盆骨折畸形癒合。

(48)雙手十指缺失5%或功能喪失5%以上。

(49)一手掌缺失5%以上。

(50)上肢骨折,遺有2cm以上短縮畸形。

(51)肩、肘、腕關節中一關節功能喪失25%以上。

(52)前臂旋轉功能喪失50%以上。

(53)股骨、脛骨幹骨折,遺有畸形成角>10或旋轉>10。

(54)下肢骨折遺有短縮畸形。

(55)一側髕骨切除。

(56)一側半月板切除。

(57)一側膝關節附韌帶完全斷裂。

(58)膝關節內或外翻畸形>10,或反屈畸形。

(59)未成年人長骨骨骺骨折。

(60)髖、膝、踝關節中一關節功能喪失25%以上。

(61)雙足十趾缺失10%或功能喪失25%以上。

(62)體內大量異物存留。

(63)皮膚損傷致瘢痕形成達體表面積5%以上。

五、軍人殘疾等級評定

【鑑定標準】《軍人殘疾等級評定標準(試行)》

【適用範圍】現役軍人因戰、因公(含職業病)致殘等級評定。

【具體規定】(十)具有下列殘情之一,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有輕度功能障礙的,為十級:

1、腦外傷半年後有發作性頭痛伴腦電圖異常(3次以上);

2、腦外傷後,邊緣智能;

3、腦外傷後顱骨缺損3cm2~9cm2或顱骨缺損≥9cm2行顱骨修補術後;

4、顱內異物;

5、全身瘢痕佔體表面積>5%;

6、面部瘢痕>2%;

7、一眼矯正視力≤0.5,另眼矯正視力≥0.8;

8、雙眼矯正視力<0.8;

9、放射性或外傷性白內障Ⅰ~Ⅱ期;

10、眶內異物未取出;

11、第Ⅴ對顱神經眼支麻痺;

12、外傷性瞳孔散大;

13、雙耳聽力損失≥30dBHL或一耳聽力損失≥70dBHL;

14、前庭功能障礙,閉眼不能並足站立;

15、嚴重聲音嘶啞;

16、一耳或雙耳再造術後;

17、嗅覺完全喪失;

18、單側鼻腔或鼻孔閉鎖;

19、一側顳下頜關節強直,張口度<2.5cm;

20、頜面部有異物存留;

21、一側不完全性面癱;

22、肋骨骨折>3根並胸廓畸形;

23、肺內異物存留;

24、腹腔臟器損傷修補術後;

25、異物色素沉着或色素脱失超過顏面總面積1/4。

六、骨折的類型可以分為:

1、橫形、斜形及螺旋形骨折 多發生在骨幹部,這是骨折的類型之一

2、粉碎性骨折 骨碎裂成兩塊以上,稱粉碎性骨折。骨折線呈“T”形或“Y”形時,又稱“T”形骨折或“Y”形骨折,這是骨折的類型之一。

3、壓縮骨折 鬆質骨因壓縮而變形,如椎體和跟骨,這是骨折的類型之一。

4、星狀骨折 多因暴力直接着力於骨面所致,如顱骨及髕骨可發生星狀骨折。

5、嵌入骨折 發生在長管骨幹骺端皮質骨和鬆質骨交界處。骨折後,皮質骨嵌插入鬆質骨內,可發生在股骨頸和肱骨外科頸等處,這是骨折的類型之一。

6、青枝骨折 多發生在小兒,骨質部分斷裂,骨膜及部分骨質未斷,這也是骨折的類型之一。

以上就是對於骨折算幾級傷殘的問題的解答了,由上可看出,要判斷所受的骨折是屬於幾級的傷,還得先知道是那種骨折傷之後,才能進行索賠的程序,不能把所有骨傷當成一樣的來看待,重要的是受害人需要好好接受治療,以免留下其他的以下後遺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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