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欠債離婚協議書

來源:法律科普站 1.76W
一方欠債離婚協議書

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基於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對共有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與處理,是離婚案件中審理的疑難問題。2001年4月28日,修改後的《婚姻法》雖然對此作出了明文規定,但是由於過於原則和概括,在實踐中難以準確地把握和適用。而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一方違反離婚協議書怎麼辦

離婚協議是經過雙方都同意後簽署的,所含內容沒有不合法的,那麼該協議屬於合法協議,是受法律保護約束的。如果對方不履行協議內容,可以根據協議向法院提起訴訟,得到法院支持勝訴後再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根據《婚姻法》第31條,《婚姻登記條例》第11條第3款,離婚協議是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而達成的協議或者意見。離婚協議書則是離婚協議的書面形式,《婚姻登記條例》第11條第3款規定,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一方不履行協議內容,對方根據不同情況,可以採取不同的救濟途徑。如果一方不履行協議中關於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公有住房租住權等協議,對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人民法院責令被告履行協議。如果一方不履行協議中關於自願離婚約協議,則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已生效的離婚登記。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