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自建房能否被法院強制執行

來源:法律科普站 2.69W
農村自建房能否被法院強制執行
農村自建房能否被法院強制執行
1、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農村自建房屋如果不是被執行人生活必需的房屋,人民是可以強制執行房屋的,一般會對房屋進行拍賣。
2、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五條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下列的財產不得查封、扣押、凍結:
(一)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傢俱、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所必需的生活費用。當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必需的生活費用依照該標準確定
(三)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完成義務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開的發明或者未發表的著作
(五)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用於身體缺陷所必需的輔助工具、醫療物品
(六)被執行人所得的勛章及其他榮譽表彰的物品
(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條約程序法》,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部門名義同外國、國際組織締結的條約、協定和其他具有條約、協定性質的文件中規定免於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釋規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
第六條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