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財產分割不清糾紛調解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4W
離婚財產分割不清糾紛調解
離婚財產分割糾紛有哪些

1、當事人雙方離婚時,未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夫妻財產進行分割,離婚後對於財產的分配問題產生的糾紛;


2、當事人協議離婚時達成了財產分割協議,離婚後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而發生糾紛,由此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3、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1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而引發的糾紛,一方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綜上所述,現在很多職工都有公積金賬户,夫妻離婚的時候,會涉及對這筆錢的處理。發生在婚後的公積金收入算共同財產,夫妻一人一半。如果公積金已經用於買房,則對共同房產的處理,通常是拿到產權的一方根據市價給另一方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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