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交起訴書要不要交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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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交起訴書要不要交錢
法律規定起訴離婚要不要錢

(一)離婚訴訟費交多少


1、離婚訴訟費標準


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離婚訴訟費的負擔


離婚訴訟費由原告在起訴時預交,法院審理後,在判決中確定訴訟費的負擔,一般由敗訴方負擔。如果原被告雙方都有責任,由雙方分擔,對於離婚案件,由於其特殊性,訴訟費的負擔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決定。


另外,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可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減半交納受理費。


(二)離婚請律師需要多少錢


司法部頒佈的律師收費辦法規定,如果離婚不涉及財產的收費每件1000元,涉及財產的按比例加收。1萬元5至萬4%,5-10萬3%,10-50萬2%,50-100萬1%,100萬以上0.5% 。律師收費現在實行的是協商收費,雖各省都有律師收費標準,但是在實際執行中還是以協商為主。這是因為,無論那個標準對不同的律師都會存在過高或過低的情況。


如果不涉及財產的一個案件3000元,如果有財產的按照標的的大小進行收費,不過數額可以商量。原告向法院起訴,法院作出立案受理決定時,同時通知原告預交訴訟費,最後法院依“原告預交,敗訴方承擔”的原則確定訴訟費的承擔方和雙方責任的大小各自承擔的比例,如果訴訟費交繳後原告又撤訴,人民法院只退還訴訟費的50%。


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長三個月。審理對民事判決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為三個 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


對於離婚訴訟案件,如果夫妻雙方能夠進行協商離婚,那麼最好是進行協議協商離婚,否則如果進行訴訟離婚的話,所經歷的時間較長,所耗的經歷也比較大,且還需要承擔一定的離婚訴訟費用和律師費用都是非常得不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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