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鄭州獨生子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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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鄭州獨生子女費

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繫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為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為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獨生子女費何去何從


  

自1982年開始,我國對獨生子女家庭實施獎勵政策——每月5元獨生子女費。三中全會啟動“單獨二孩”政策後,這一獎勵政策成為質疑焦點。有媒體報道,歷經30多年,不少省份的獨生子女費標準還停留在每月5元,許多年輕夫婦從未領過獨生子女費,這筆錢去哪了?五中全會提出“全面二孩”後,獨生子女費又引發了新的討論:繼續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是否還會享受到獨生子女費獎勵?樑中堂對新京報記者説,“計劃生育是基本國策,這個原則並沒有任何改變。只要繼續執行計劃生育國策,那麼就應該有獎有罰。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規定:國家對實行計劃生育的夫妻,按照規定給予獎勵。那麼只要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家庭,就應該獲得獎勵。國家允許生育二孩,生育一胎的家庭並沒有違反計生政策,今後理應繼續享受獎勵政策”。


  

綜上所述,二孩政策全面放開大於弊,有利於解決現有的社會矛盾,促進社會的和諧發展。全面開放二胎也不等同於普遍放開,所以生育權仍然受到限制。開放二胎所面臨的修改現行的法律法規也都在有條不紊的進行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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