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雙方都有兩個孩子 - 離婚怎麼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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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雙方都有兩個孩子,離婚怎麼分配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着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説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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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有兩個孩子怎麼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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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會從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結合父母雙方的實際撫養能力和條件等具體情況考慮判決孩子的撫養權關於孩子撫養權與孩子的年齡有關,兩個孩子的情況一般會一人一個。孩子2歲以下的,一般會判給母親撫養,若孩子10歲以上,法官會徵求孩子的意見。若有2個孩子,一般會一人一個。但是,事情沒有絕對,法官會綜合判斷,判斷孩子跟着誰生活更有利於孩子的成長。假如某一方有一些惡習,有證據證明孩子跟着他不利於孩子成長的,法官往往不會判決給這一方。

【法律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離婚後的父母子女關係】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3、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5、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6、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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