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創企業股權商務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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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創企業股權商務結構
初創公司怎麼設置股權結構

一些初創企業比較普遍的一個問題是股權結構平均化,幾個哥們兒出來創業,大家一樣吧。但是企業發展了一段時間之後,大家的貢獻可能不一樣,這個時候平均的股權就會帶來一些問題。下面小編就列舉幾個過來人的説法,供大家參考。


(1)股權結構不要平均化。在美國,幾個創始人平分股權,公司也能做起來。但中國正相反,能夠做起來的公司,更多還是一股獨大。比較成功的模式是這樣的,有一個大股東,是決策的中心;另外搭配幾個佔股10個點或8個點的小股東,有話語權,能跟老闆唱唱反調。基於這樣的一個模式,既保持有不同的意見,又有人拍板。


(2)股權分配。利益結構要合理。創業期的公司一般都是有限責任公司。出資形式可以現金,實物,知識產權等,現金以外出資需評估或者大家協商一下,按價值設定股權比例。也就是説,資金算一部分,工作能力算一部分,原來的背景、將來的貢獻也算一部分,從這三個層面來劃分股權比例。股權分配的基本原則是,利益結構要合理,貢獻要正相關。基本的原則就是股權只發給不可被替代的人,可被替代的人一般不需要股權。


(3)設立防衝突機制。我們看到股權分散的企業,一般都是建議,一是先做好股權集中,二是設立防衝突機制。現在通行的做法就是大家會簽訂一個共同發起公司的協議書,把各自的權利、義務包括髮生糾紛的解決辦法,全部白紙黑字約定清楚。防止某個股東因為一定的原因必須離開而產生矛盾。


(4)要適時發放期權。不同的公司不太一樣,互聯網類公司一開始設立,可能就會留有期權池,但是有一些公司可能是會晚一些。時間點根據業務發展來定。一般做一次期權激勵(什麼叫股權激勵),拿出不超過10%的股份比較合適。


綜上所述,股東所能夠在手中持有的股權和股票並不是隨便通過某種比例就可以分配好的,因為股東所對應的資產權利是應該和曾經自己出資的份額有密切的關係,如果某個大股東能夠以自己的力量拿出資本也是可以將股權都納入到自己的名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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