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最新日期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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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最新日期更新
勞動法最新產假分類
勞動法最新產假分類如下: 1、國家最新產假規定規定了職場女性產假為98天,若是為難產生育者則為113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寶寶則增加15天,這些都是必須享受的假。 2、職場女性在懷孕期間在醫療保健機構約定的勞動時間內進行產檢檢查,也算是勞動時間,企業不能將此作為病假、缺勤等處理,否則就是侵害了女職工的合法權益。 3、懷孕7個月以上者,如果自身工作允許的情況下,孕婦可以向單位申請批准請產假兩個半月。 4、職場女性在休完法定產假後,若是工作許可,同樣也可以向單位申請6個半月的哺乳假。 5、若是孕婦的產假碰上了法定假日,產假98天是包括雙休日和法定假日的。 法律依據: 《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 公民晚婚晚育,應當獲得獎勵。按法定結婚年齡推遲三年以上結婚的為晚婚;已婚婦女二十四周歲以上第一次生育的為晚育。實行晚婚的,獎勵婚假十五天;實行晚育的,獎勵產假四十五天,並給予男方護理假十天。獎勵婚、產假期間,享受正常婚、產假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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