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開門市部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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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開門市部協議
分公司和門市部的區別
分公司是沒有法人資格,對外不能承擔獨立的責任。有營業執照,其責任有公司法人承擔,對外可以簽訂合同,享有訴訟權利能力。門市部也就是分部,是公司一職能部門,是公司的組成部分,沒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和財務系統,對外不能以自己的名義簽訂合同。 分公司是指一個公司管轄的分支機構,即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設立的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活動的機構,按照《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因此,分公司既然只是總公司的附屬機構,其股權自然由總公司進行分配,而不能自行分配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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