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沽區強行徵地

來源:法律科普站 2.91W
塘沽區強行徵地
塘沽區關於搶奪和搶劫的解釋有哪些啊?
你好,你説的塘沽區關於搶奪和搶劫的解釋,根據規定,搶奪和搶劫的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搶劫罪的暴力指向人,強度大;搶奪罪的暴力指向財物,強度低;搶劫罪的被害人不敢反抗,搶奪罪的被害人不知反抗或者來不及反抗。在攜兇器搶劫的情形下,其兇器足以可以使得被害人不敢反抗,其強度已經超出了搶奪罪的範疇。 根據【搶奪罪;搶劫罪】搶奪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攜帶凶器搶奪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根據【搶劫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户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