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孩子而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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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孩子而離婚
為了搶劫而殺人什麼罪
搶劫罪。為了搶劫而故意殺人的,實質上是為了達到搶劫的目的,其根本目的並不是殺人,而是要搶劫公私財物,因此定罪是搶劫罪,搶劫而殺人的,屬於搶劫罪加重處罰情節。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户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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