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場工作人員應該怎麼樣判刑

來源:法律科普站 4.58K
賭場工作人員應該怎麼樣判刑
賭場工作人員應該怎麼樣判刑
開設賭場罪一般以賭資數額、參賭人數和組織賭博次數等,作為量刑情節的輕重。因為主犯開設賭場的賭資數額、參賭人數和組織賭博次數等不清,不好判斷主犯的刑期,從犯也很難判斷具體的刑期。
但賭場中的所謂“工作人員”,一般系從犯,大致可以判斷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刑法》規定,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對於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
【賭博罪】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