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賠償怎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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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賠償怎樣執行
執行交通事故賠償
你好,執行交通事故賠償有以下幾個處理辦法:

一、交通事故對方不賠償的處理辦法

1、首先直接去工商局(這個你要先弄清楚他的投保公司是登記在市局還是省局),弄清楚以後,到所在工商局有個企業信息科,花一塊錢,拉一張對方保險公司的企業信息,蓋章。

2、去開具事故認定書的交警支隊憑事故責任認定書拉出對方車主、駕駛員的信息(不需要蓋章)。

3、到地方法院,大廳辦事人員會給你一個模板,填好起訴書,交50塊訴訟費,把發票、定損單、責任認定書、維修清單以及起訴書複印4份,車主信息、駕駛員信息、保險公司信息一份,一起交給法院,拿到一張訴訟受理通知書。

4、回去等消息

一般過幾天,法院會給雙方各打幾個電話,試圖調解,有時會成功,有時不成功,如果對方就是個無賴,不肯調解,調解無效,等15天以後開庭。

二、法院的強制執行過程

    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在判決生效後,如果雙方都是法人的話,申請執行的期限是判決生效後六個月內,如果有一方為公民的話,期限是1年,我説的是申請,一旦當事人在期限內申請的話,執行沒有期限。

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運用國家強制力量,根據發生法律效力文書明確具體的執行內容,強制民事義務人完成其所承擔的義務,以保證權利人的權利得以實現。發生法律效力的文書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種:民事判決書、實現擔保物權裁定、確認調解協議裁定、支付令等。它們一經生效,義務人即應自動履行。如拒不履行,權利人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提出申請的權利人稱申請人,被指名履行義務的人稱被執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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