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房屋過户給共有人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3W
合肥房屋過户給共有人
什麼是房屋共有人
房屋共有人是指在法律上共同擁有房屋相關義務和權利的人。共有房屋一般分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兩種。所謂“按份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額對共有的房屋共享權利和承擔義務;“共同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對共有房屋共享權利和承擔義務。房屋共有權保障共有人的權利。房屋共有人享有的權利如下:1.處分自己份額權房產共有人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共同義務共同共有房產享有共同的權利,承擔共同的義務。換而言之,在共同共有關係存在期間,部分共有人無權擅自處分共有房產。2.要求分出自己份額權。對於共同共有房產的分割,有協議的按協議分割;無協議的應對共同共有房產進行等分。鑑於房產不可任意分割,故多采用折價進行分割。3.對其他共有人出售的份額享有優先購買權。在共同共有房產分割畢後,一部分房產所有人需要出賣其所有房產的,如果該部分房產作為未分割前共同房產的一個整體或配套使用,那麼,另一部分房產所有人享有優先的購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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