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執行推薦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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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執行推薦函
推薦函的方式

一般而言,推薦信限於對申請者有了解的人所寫,講師以上皆有資格為推薦人。最好各有其強調主題,以完全展現自己的特質及專才,並且能與其他材料相互呼應者為佳。寫推薦函時,依個人特質、明確事蹟或成就來表現自己,而不是許多模糊的句子。


許多申請人錯誤的認為請名頭越大的人寫越好,這是一個誤區。這個問題只能是根據每個人的具體背景來回答,並沒有普遍適用的答案,但不管是請什麼級別的人來寫,一定要體現該推薦人和申請者是如何相識的,是什麼關係,並確實瞭解申請者的情況,這樣才合乎情理和邏輯,這樣作才符合西方人的思維方式。例如一個本科生,在學術上很一般,請學院院長甚至中科院院士來寫你的學術能力就很牽強。如果你有海外交流背景或者由認識的外籍老師,不妨請他們撰寫一份推薦信,這些來自國外甚至香港的推薦信往往得到了招生委員會的特別關注。如果你的推薦人恰好和你申請的學校有着千絲萬縷的聯繫,那麼這種“關係”往往就會起到重大的作用。


作為刑事案件,其基本的辯護是需要對於案件死亡具體情況進行一個簡單的講述,同時根據案件的需要提交刑事辯護委託推薦函,保障案件向這有利於我們自身進行發展,通常情況下,還是需要我們對於其相關的法律知識做一個簡單的熟悉,才能避免麻煩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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