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代持應注意事項

來源:法律科普站 1.63W
股權代持應注意事項
股權代持協議的相關注意事項

股權代持主要存在以下三種法律關係,第一種是實際股東與名義股東之間的法律關係,第二種是實際股東、名義股東與公司之間的法律關係,第三種是實際股東、名義股東與公司外第三人之間的關係。第一種關係僅涉及兩個個體,屬於個人法範疇,所以如果兩者出現爭議,只要能證明兩者存在股權代持關係,則實際股東的出資至少應從債權角度上得到確認。但問題是,股權對實際股東來講往往比因代出資產產生的債權更為重要。在實際股東要求確認股東身份的問題上,有人認為應視股權代持合同的約定,如果合同中明確約定實際股東為真正股東並享有股東權益、承擔相應股東義務和責任,則應應認定實際股東為真正股東。但筆者認為,雖然股權代持關係建立在實際股東和名義股東之間,但處於對公司穩定性的綜合考慮,第二種法律關係的考量變不可避免。


隨着我國經濟水平的提高會有越來越多的企業也隨之建立起來,那麼企業在註冊後也是會按照實際情況發售一定的股權來獲得其他公民或者企業的投資,那麼獲得了股權後當事人也是可以將股權進行委託,授權人也是需要按照股權代持協議中規定的條約和內容來進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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