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網絡不正當競爭的工作範圍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2.52W
對於網絡不正當競爭的工作範圍是什麼
對於網絡不正當競爭的工作範圍是什麼
1、一是規範網絡經營主體資格,保障網絡經營活動的可追溯性。督促網絡交易平台按照《網絡交易管理辦法》《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和《醫療器械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等規章要求登記備案,並對平台內經營者的經營資格進行審查、登記、公示。督促郵政企業、快遞企業加強對協議客户資格審查。嚴格落實網絡實名制,加強網站備案、地址、域名等互聯網基礎管理。嚴厲查處偽造企業名稱、冒用其他企業名稱的非法主體網站和無證經營、缺乏資質經營。  
2、二是嚴厲查處製售侵權假冒偽劣網絡商品行為,探索建立生產、流通、消費全鏈條監管機制。嚴懲生產、銷售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產品,偽造產地、廠名、質量標誌,篡改生產日期,在網售商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等違法行為。根據商標權利人和消費者投訴舉報、媒體報道等,以高知名度商標、地理標誌、涉外商標、老字號註冊商標為重點,從嚴從重打擊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加強嬰幼兒輔食等重點食品監管,嚴厲查處網絡銷售假劣食品、藥品等違法犯罪行為。網絡不正當競爭在進出口和寄遞環節,加大對網絡銷售侵權和假冒偽劣商品的發現查處力度。從生產源頭、流通渠道和消費終端進行全方位整治,增強打擊侵權假冒違法行為震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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