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股權無償轉讓繳税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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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股權無償轉讓繳税是怎樣的
離婚股權無償轉讓繳税是怎樣的
  根據我國《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税管理辦法(試行)》中規定夫妻間股份無償轉讓不需要繳税,但是離婚後雙方進行股權無償轉讓則需要按照相關的約定繳納一定的税費。

  對於其他情形的自然人股東將股權無償贈與他人的,受贈人因無償受贈股權取得的受贈所得,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税,税率為20%,這適用於離婚的雙方間進行的股權無償轉讓。

  對於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税的,其個人所得税具體的計算方法為:

  股權轉讓應納税所得額=股權轉讓價—股權計税成本—與股權轉讓相關的印花税等税費。

  股權轉讓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税額=股權轉讓應納税所得額×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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