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承包山林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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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承包山林土地
山林土地承包合同範文篇一

發包方: (下稱甲方) 承包方: (下稱乙方)


為加強土地管理,維護集體利益,經村民會議討論同意,將權屬甲方的山林土地發包給本村村民承包耕種和經營。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在甲乙雙方平等、自願的基礎上,訂立如下合同條款:


一、地名界址及面積:(具體以1:10000地形圖勾匯為準)


1、地點或地名:


2、界址:東至


南至西至 北至


3、面積畝。


二、即從


三、承包價格及付款時限:


1、承包價格: 元/年.畝,每年共 元。


2、付款時限:乙方在每年12月底前以現金方式向甲方一次性付清當年承包款。


四、承包期內,承包地的一切收益歸乙方所有,且可以由乙方親屬繼承本合同乙方權責利。


五、乙方若未按時按額繳交承包款,甲方應處罰乙方應交款的3%滯納金。若乙方超過三年拒交承包款,視為乙方違反合同,甲方將收回乙方的承包地。


六、在承包期滿後,若甲方繼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七、本合同從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名: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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