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發生交通意外父親代兒簽了賠償協議 - 協議奏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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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發生交通意外父親代兒簽了賠償協議,協議奏效嗎
兒發生交通意外父親代兒簽了賠償協議,協議奏效嗎
1、兒不到十八歲,父親代兒訂立住房買入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能夠代替兒解決手續解決兒姓名房屋證,如果這位父親代替兒簽訂賣掉住房的手續,通常房管部門不會受理過户申請,是為了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除非這位父親能提供處置住房是為了小孩學習,生活,醫療等必須的書面保證手續。  
2、看護人應當履行看護職責,保護被看護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除為被看護人的利益外,不得處置被看護人的財產。看護人依法履行看護的權利,受法律保護。
3、未成年人的房屋,應當由其看護人代為申請登記。看護人代為申請未成年人房屋登記的,應當提交證明看護人身份的手續;因處罰未成年人房屋申請登記的,還應當提供為未成年人利益的書面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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