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税抵扣税款的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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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税抵扣税款的有關規定
刑法對買入增值税發票用於抵扣税款是怎麼規定的
  虛開增值税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發.票,是指有為他人虛開、為自己虛開、讓他人為自己虛開、介紹他人虛開行為之一的,違反有關規範,使國家造成損失的行為。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格】虛開增值税專用發.票税款數額1萬元或使國家税款被騙取5000元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六個月;虛開的税款數額每增加3000元或實際被騙取的税款數額每增加15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虛開增值税專用發.票税款數額不滿1萬元或使國家税款被騙取不滿5000元的,情節嚴重的,可以本罪論處,基準刑為拘役刑。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虛開增值税專用發.票税款數額10萬元或使國家税款被騙取5萬元的,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三年;虛開的税款數額每增加6000元或實際被騙取的税款數額每增加3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虛開增值税專用發.票税款數額50萬元或使國家税款被騙取30萬元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十年;虛開的税款數額每增加1萬元或實際被騙取的税款數額每增加5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緩刑適用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緩刑:  (一)虛開增值税專用發.票税款數額30萬元以上或使國家税款被騙取25萬元以上的;  (二)曾因虛開增值税專用發.票被行政處罰或判刑的;  (三)虛開增值税專用發.票累計5次以上的;  (四)未按規定繳納60%以上罰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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