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資擴股的股權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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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資擴股的股權轉讓
增資擴股和股權轉讓的區別
增資擴股和股權轉讓的區別有:

1、資金受讓方不一樣。增資的受讓方是公司,轉讓的受讓方是原股東。

2、增資就是增加註冊資本,而轉讓不會增加註冊資本。

3、增資後,新股東和原股東的權利和義務是否一樣,需要做另外的約定。而轉讓的新股東與原股東一致,不但繼承了原股東在公司的權利,也應當承擔原股東相應的義務。

4、增資需要開股東大會,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股東同意。轉讓則是半數的股東同意即可,只需書面通知,不用開股東會。

5、增資一般體現出公司的實力,告訴別人公司在發展。而轉讓一般體現在團隊建設上,展示實力。

6、增資進來的錢不用交企業所得税,股權轉讓原股東需要交税。《公司法》第七十一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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