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一定要見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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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一定要見面嗎
起訴離婚一定要見面嗎
需要。結婚證、身份證、房屋產權證(複印件)、公房租賃憑證(複印件)、財產清單。起狀範本原告:,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現住址,聯繫電話。被告:,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現住址,聯繫電話。訴訟請求:
1、判決原被告離婚
2、兒子(女兒)由原告(或者被告)撫養,不直接撫養的一方每月支付撫養費元
3、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財產(詳見財產清單)
4、案件受理費由雙方承擔(或由被告承擔)。事實和理由:
一、原被告感情已破裂。婚姻狀況。原告和被告經人介紹於年月相識(或自己相識戀愛),於年月日在市區登記結婚,年月日在生育一男(女)孩。離婚理由。婚前基礎怎樣、婚後感情如何,為什麼提出離婚請求,何時何地因何種原因發生糾紛。是否經過法院、單位或其他組織調解、處理。如果有第三者應提出證據,説明感情破裂的程度,是否分居,分居的時間等。
二、一方撫養小孩的理由與要求對方支付撫養費數額的理由。
三、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要求。此致市區人民法院附件:
1、本狀副本一份
2、結婚證、身份證、房屋產權證(複印件)、公房租賃憑證(複印件)、財產清單。擴展資料起訴離婚程序
1、寫民事訴狀,第一部分寫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寫訴訟請求第三部分寫事實與理由,把何時結婚、何時生小孩,因為什麼原因離婚等情況寫明。訴狀最好打印,但最末處必須手簽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層法院(區或縣法院)起訴,在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
3、立案的時候遞交民事訴狀2份、結婚證、夫妻兩人的身份證(至少帶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證原件,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據,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證據需要交2套複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發給對方一份)
4、立案庭審查後,繳費
5、將繳費票據與材料交給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給你的案子排期開庭,並將訴狀副本、證據及其他材料送達給被告,送達被告後,會通知你開庭時間,你需要去法院領取開庭傳票
7、如果對方也同意離婚,法院可能約你們雙方去調解(我國民事案件中,調解是必經程序,開庭前不組織你們調解,開庭時也會問你們願不願意調解),如果調解成功,則發《民事調解書》,調解分兩種,可能調解離婚,也可能做通你們的工作,不離婚,結案
8、如果調解不成則開庭,開庭時還無法調解的,就會判決,最終發《民事判決書》
9、判決可能判決離婚,也可能判不離,一般情況下,第一次起訴離婚的,被告不同意離婚,法院會判決不予准許離婚。你的朋友可以在判決生效6個月後再次起訴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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