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層次人才個人所得税退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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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層次人才個人所得税退税款
成都個人所得税退税
如果納税人因各種原因誤交税款。如重複交納扣繳、錯用税率、錯用税種、企業誤填代碼等,則可以申請退税,申請退税時應按規定攜帶和提交如下材料:
(一)完税憑證原件和複印件各一份(審核無誤後,原件退還納税人)。
(二)誤徵誤交税款所屬期的個人所得税明細申報表複印件一份。
(三)退(抵)税款申請表(《企業誤交税款退税申請表》)一式四份。
(四)退税申請,須註明申請退税原因及申請退税金額。
(五)發放工資簽收單或銀行發放單複印件一份。
(六)員工聘用合同複印件一份。
(七)因事務所、網站等原因誤交税款的,需附上述單位出具的《情況説明》。
(八)税務機關規定應當報送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納税人應承諾以上所提供的材料和內容真實、可靠、完整。所有複印件加蓋公章並統一使用A4紙樣,表格用黑色水筆填寫,外文資料須附翻譯件)。
《個人所得税法》規定如下:
第一條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一年的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税。
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不滿一年的個人,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税。
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税: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個體工商户的生產、經營所得;
三、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四、勞務報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七、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八、財產租賃所得;
九、財產轉讓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徵税的其他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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