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外交通事故認定書全責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9W
路外交通事故認定書全責
請問一下路外交通事故認定書全責是什麼
當事人發生交通事故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出具責任認定書, 以劃分各方當事人因違章行為造成事故損害後果的責任分擔情況的文書材料。是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事故當事人有無違章行為,以及該違章行為與事故導致的損害 結果之間存在的因果關係,對事故責任進行定性、定量評斷時所形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種技術性文書。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目的在於,分 清事故責任: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無責任。是對肇事作出正確的行政處分,事故當事人和解或者經第三方調解,以及民事訴訟賠償,刑事責任的重要法律依據,具有較高的證明效力。但需要注意兩個方面: 第一:事故當事人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或者存在異議的,可提起行政複議,即申請相關部門重新認定。但是不能因對責任認定不服或有異議,而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該責任認定不具有行政可訴性。 第二、當事人因交通事故損害而提起民事訴訟的,或者公訴機關對肇事者提起刑事訴訟的,責任認定書雖然是具有較高證明效力的文書材料,但是並不 必然被法院採信。也就是説,交管部門出具的責任認定書和其他證據材料一樣,需要質證,法可對其的真實性、合法性、客觀性進行審查,若有其他證據足以推翻 該責任認定,法院無需重新認定就可不予採信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責任認定文書材料。以上就是路外交通事故認定書全責的回答望採納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