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中損壞其他單位設施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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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中損壞其他單位設施賠償
對於施工單位開工條件審查
(1)成立項目部,配備管理人員;(2)施工圖紙經過會審、圖中存在的問題或錯誤已經修正;(3)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已經建設。根據《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以下簡稱保證金)是指發包人與承包人在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約定,從應付的工程款中預留,用以保證承包人在缺陷責任期內對建設工程出現的缺陷進行維修的資金。 缺陷是指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設計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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