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十級傷殘刑事責任

來源:法律科普站 1.31W
故意十級傷殘刑事責任

社會的和諧發展離不開法律的保障,對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的個人或集體是需要依法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的。根據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於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行為人應該接受何種處罰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節決定的。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醉駕十級傷殘的刑事責任是什麼




    醉駕致人十級傷殘涉嫌交通事故肇事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定交通肇事罪:



    1、 死亡1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 、死亡3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 、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注意,此處的30萬元以上的數額,不是指事故本身造成的財產損失數額,而是指行為人無力賠償的數額。按此標準,財產直接損失數額不到30萬元,或者損失雖遠遠超過 30萬元但賠償後不足30萬元的,都不構成本罪;



    4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下列情形之一的:



    (1)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根據刑法第133條的規定,犯交通肇事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