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證丟失怎麼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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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證丟失怎麼辦理

結婚是人生大事之一,最值得高興的事情。在中國,符合法定結婚條件的男女。只有在辦理結婚登記以後,其婚姻關係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國家的承認和保護。國家實行結婚登記制度,可給予爭取婚姻自主的男女及時地法律援助,保護基於愛情而要求結合的男女的正當權利;還可以幫助指導婚姻當事人,避免因無知或受欺騙而陷於不幸的婚姻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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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證丟失怎麼辦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補辦了結婚證後提交給公證機關。

補領程序:

1、申請:取男女雙方各自的身份證原件(臨時身份證)、户口本原件(户藉證明/集體户口頁)、三張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門的婚姻登記辦公大廳,雙方親自到場遞交上述手續。

3、審查:查看户口本,身份證,看身份證是否過期,照片是否與當事人相同。

4、登記:交納登記費9元,雙方書寫聲明書,簽名、按指印,登記人員編號、登記打印離婚證,填寫<補領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

5、發證:辦理登記手續後,相關登記手續存檔,當場發給雙方離婚證書。

不論是原夫妻離婚選擇復婚,還是與他人二次結婚的都是需要提供離婚證的,這是作為證明目前單身的合法證據,民政局在進行辦理時窗口工作人員也會要求提供相關的資料。如果離婚證件丟失的需要儘快補辦證件,以免影響到復婚或者二次結婚的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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