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買房公積金貸款條件

來源:法律科普站 1.8W
鄭州買房公積金貸款條件
公積金貸款買房條件
借款人須具備以下所有條件:

1、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2、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3、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狀況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5、具有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關證明文件;

6、提供委託人認可的擔保;

7、借款人夫妻雙方均無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和住房公積金政策性貼息貸款;

8、繳存條件: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户 12 個月(含)以上,同時,足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 12

個月(含)以上且申請貸款時處於繳存狀態;或申請人所在單位經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同意處於緩繳狀態,但本人滿足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户 12 個月(含)以上,且足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 12 個月(含)以上;或借款申請人為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最高年齡不超過70週歲,申請的同時需要提供退休證和收入證明)。

注:購買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請人不受北京住房公積金繳存時限限制。借款申請人只需滿足,建立住房公積金帳户且處於繳存狀態的條件,即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