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再去登記需要離婚證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81W
離婚後再去登記需要離婚證嗎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着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説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離婚後再登記結婚需要離婚證嗎

需要的。

離婚後再結婚,結婚登記需要的證件:

1,居民身份證。

2,户口簿(或者集體户籍證明)。

3,婚姻狀況證明:

①固定工、離退休職工由所在單位出具。

②待業、個體無業人員由居(村)委會出具。

③待業人員、個體户還應提供勞動手冊(或執照)。

4,二寸彩照3張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單人彩照3張,雙方照片顏色統一。

5,再婚當事人的離婚證書:解決夫妻關係證明、法院調解書、法院離婚判決書。

注:持初級法院判決書的,還需帶好初級法院判決生效的證明。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