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塘交通違章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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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塘交通違章處理
交通違章 處理責任
一、事故發生後立即報警,由交警根據現場勘查筆錄、證人證言、當事人陳述、鑑定結論、視聽資料等證據作出交通事故認定書。 二、當事人不服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可以在收到認定書後的三天內向作出認定書的上級交警部門申請複核。 三、交通事故受害人傷殘賠償:1、殘疾賠償金(城鎮)上年度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年×傷殘賠償指數;(農村)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 元×20年×傷殘賠償指數;2、醫療費;3、後續治療費、康復費;4、殘疾輔助器具費;5、誤工費;6、護理費;7、住院伙食補助費;8、營養費;9、交通住宿費;10被撫養人生活費;11、精神損害撫慰金;12、財產損失等。 殘疾賠償金和被撫養人生活費,城鎮居民與農村居民的認定,一般以户籍登記地為準。但户籍登記地在農村的受害人,在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時已經在城鎮連續居住一年以上,且有正當收入來源的,可以按照城鎮居民標準計算賠償數額。 評殘標準: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 GB18667-2002 賠償處理:機動車與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由交強險在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傷殘賠償限額為11萬元;醫療費用1萬元;財產損失2千元)。不足的部分,車方按照主要責任承擔80-90%的賠償責任,同等責任60-70%,次責40-50%。 協商未果的向事故發生地或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 如需要法律幫助,請致電本律師協助您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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