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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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工作措施
工作措施

(一)建立AB崗工作制


AB崗工作制是機關某一崗位的工作人員不在崗時,應指定相同或相似崗位的工作人員代行其職責,以保證工作連續性的制度。AB崗工作制可以方便人民羣眾辦理事務,維護政府機關形象。


1、工作人員因特殊情況需短時間(半個工作日)離開工作崗位的,應先報告上級領導同意。如果崗位工作人員短時離開,辦公室再無其他人時,應在門口設告示告訴返回時間和聯繫電話。各站(室)的工作人員短時離開崗作停滯、拖延和中斷。


2、工作人員因開會、出差、請假或其他原因一天以上無法到崗的,應在離崗前向分管領導彙報正在辦理和待辦的事項,並做好交接手續,分管領導人應及時指定人員代行其職責。如果代行人因業務、技術的原因不方便代辦的,應預告服務對象。


3、各站室要科學安排工作,每個站(室)要保持一人以上在崗,避免服務對象到機關辦事無人受理。如果確因工作需要全部離開的,應在門口設臵告示牌,告知返回時間和聯繫電話。


4、局機關的領導實行同崗替代制,主要領導不在崗位時,應指定一名副職代替,副職不在時,應由主要領導指定專人代行其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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