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起訴費誰出 - 法院起訴費是多少 來源:法律科普站 3.97K 法院起訴費是多少你好有關法院起訴費是多少,2021訴訟費收費標準的計算辦法如下: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訴訟標的額×2.5%-200元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訴訟標的額×2%+300元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訴訟標的額×1.5%+1300元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訴訟標的額×1%+3800元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訴訟標的額×0.9%+4800元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訴訟標的額×0.8%+6800元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訴訟標的額×0.7%+11800元 9.超過1000萬元至2021萬元:訴訟標的額×0.6%+20210元 10.超過2021萬元:訴訟標的額×0.5%+41800元 二、執行費(申請人不預交) 1、沒有執行金額或者價額:每件50元至500元 2、不超過1萬元:每件交納50元 3、超過1萬元至50萬元:執行金額×1.5%-100元 4、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執行金額×1%+2021元 5、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執行金額×0.5%+20210元 6、超過1000萬元:執行金額×0.1%+67400元 三、保全費 1、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每件30元; 2、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1%; 3、超過10萬元的部分0.5%,但最多不超過5000元。 四、離婚案件:每件50-300元,超過20萬元的部分收0.5%。 五、侵害人身權案件:每件元,超過5萬至10萬的部分,收1%;超過10萬的部分收0.5%。 六、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50-100元。 七、勞動爭議案件:每件10元。 八、知識產權糾紛案件:無爭議金額的,每件元;有爭議金額的按財產案件收費標準。 九、破產案件:依據破產財產總額計算,按照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減半交納,但最高不超過30萬元。破產申請費清算後交納。 十、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100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50元。 十一、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50-100元。 十二、申請支付令:按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的1/3交納。 十三、申請公示催告:每件交納100元。 十四、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或者認定仲裁協議效力:每件交納400元。 十五、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被告提起反訴、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人民法院決定合併審理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辦案流程 費是 訴訟仲裁 起訴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