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賠償一般多少

來源:法律科普站 1.48W
民事賠償一般多少
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範圍的一般規定

關於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賠償範圍問題,最高人民法院在法辦[2011]159號工作答覆中傾向性意見是:附帶民事訴訟案件依法只應賠償直接物質損失,即按照犯罪行為給被害人造成的實際損害賠償,一般不包括死亡賠償金和殘疾賠償金,但經過調解,被告人有賠償能力且願意賠償更大數額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調解不成,被告人確實不具備賠償能力,而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堅持在物質損失賠償之外要求賠償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對於卻有困難的被害人,給予必要的國家救助。其主要理由之一是:根據刑事訴訟法第77條“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和刑法第36條第1款“由於犯罪行為而使被害人遭受經濟損失的,對犯罪分子除依法給予刑事處罰外,並應根據情況判處經濟損失”的規定,這裏的“物質損失”和“經濟損失”僅指物質財產損失,不包括精神損失。同時,刑事犯罪造成財產損失與單純民事侵權行為造成損失在應當賠償、能夠賠償以及法理上存在明顯不同。依據法律規定,對附帶民事案件與單純民事案件不應適用同樣賠償標準。


還為大家介紹了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範圍一般規定,大家可以具體瞭解一下。如果在生活中遇到這樣的情形交通事故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大家可以先進行協商、調解。如果協商不成的話就進行刑事案件的訴訟。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