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專利轉讓收益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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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專利轉讓收益分配
私募基金收益分配模式有哪些?

(1)本金優先返還模式:


在本金優先返還模式下,基金並不是就單個項目來進行利潤分配,而是將所有項目的利潤進行統一計算。基金利潤的具體分配順序如下:


1、 基金的回報首先返還給LP以清償其全部本金出資(包括對項目投資的出資,管理費出資以及其他各項費用的出資);


2、如果基金的內部回收率不超過優先回報率, 則GP不會得到任何提成收入, 基金的利潤在返還LP全部本金後,餘下部分將按出資比例分配給全體合夥人。優先回報率是基金GP在基金成立時向投資人承諾的投資回報率。美國基金業內慣例是,優先回報通常為8%的年複合率,值得一提的是,和中國不同,美國是一個基本利率很低的國家。如果基金的IRR高於優先回報率,則投資人將會得到基於其全部本金計算的優先回報。


3、投資人獲得優先回報後,GP通過追補條款(GP Catch-Up) 會獲得其LP優先回報部分上獲得的20%的提成收入。


4、所有剩下的基金利潤在GP和LP之間以20%和80%的比例分配。


(2)項目分配模式:


美國的投資基金多數使用按項目分配的模式,所以這種模式又俗稱l(相對於本金優先返還模式的而言)。然而,隨着近年來市場環境的惡化,這種收益分配模式受到不少挑戰。美國機構投資人協會發布的私募股權投資原則中認為最佳的基金利潤分配模式是本金優先返還模式。這一原則為機構投資人在與GP的談判中提供了強有力的依據。此外,由於市場環境的原因,基金募資越來越艱難,基金經理在面對機構投資人的時候,談判能力大不如前,在很多經濟條款上,包括基金收益分配模式上不得不聽取LP的意見。


按項目分配模式有不同的做法。嚴格的按項目分配模式是GP單獨核算各個項目的利潤和虧損。一旦LP收回某一個項目的出資和優先回報後,GP就可以收取提成收入。假設基金同時投資5個項目,當一個項目出現收益後,GP即可收取提成收入,無論其他項目是否虧損。在這種模式下,GP會失去處置虧損項目的動機。


另一種較為常見的按項目分配模式是計算基金所有已實現的盈利和虧損。這一模式下,基金的收益首先用以償還LP在所有已經退出的項目中的出資和優先回報,如果有某項目出現虧損,則下一個盈利項目需要首先填補這個虧損,再去計算可能有的優先回報和GP的提成收入。


相對於本金優先返還模式來説,按項目分配模式對於GP的優勢是顯而易見的,GP將會較早獲得提成收入。然而,視基金各投資項目的盈虧程度而定,這種方式有可能使GP獲得比約定的提成收入比例更多的提成收入,因此在基金解散時需要計算基金全部項目的總體利潤,以判斷GP實際收取的提成收入是否超過其應得的提成收入。對於投資人來説,按項目分配模式的風險在於GP可能不願意,或者處於種種原因不能夠向 基金返還這部分額外的提成收入。投資人在基金法律文件中可以運用GP回撥機制(GP Clawback)令GP向基金返還這部分額外的提成收入。回撥機制較為複雜,而且通常結合預存賬户 和基金經理個人連帶擔保一起運用。


綜合上文,私募基金收益分配模式主要要兩種,不同的私募基金分配模式會有不同的運作模式,廣大投資者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選擇自己的收益分配模式,但是無論選擇哪一種私募基金收益分配模式,投資者對所投資產品的所有權是不會發生變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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